注冊商標有效期您知道嗎?注冊商標是有有效期的,期限是10年,到期后持有人可以選擇續展或者不續展,如果繼續使用的話需要辦理商標續展。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小編提示,續展手續應再商標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再次期間未能辦理的,還有六個月的寬展期,在寬展期內續展需要交納延遲費。
申請步驟如下: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注冊證復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后,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只要辦理好續展手續,您的商標即可再延長十年的使用期限,中細軟在此溫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