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美團公司”被判改名?
4月12日,朝陽法院一審判決,美團公司(北京美團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美團”字樣的企業名稱,并變更企業名稱!
美團公司不僅要變更企業名,還要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美團經濟損失1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2000元!
原來此美團非彼美團。真正的美團網經營者是三快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那么問題來了,為啥三快公司當初成立之際,為啥不直接叫美團公司呢?為啥非得弄得企業名和商標名不一樣?這不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嗎?
三快公司倒是也想呀!保持品牌名和企業名稱的一致性,是不少企業的追求,但實踐中卻常常很難實現。
企業名稱與商標名不一致嚴重嗎?
第一,商標注冊和工商注冊核名系統并不相同。
商標注冊歸商標局管,企業名稱由各地工商管理局進行核準。一般來說,企業“跨省重名”是合法的,因為往往企業名中有“行政區劃”可以區別,而商標注冊則具有全國范圍內的排他性。商標注冊有“在先申請”原則,講究的就是“先到先得,過時不候”!
第二,工商注冊核名遠遠快于商標注冊。
盡管截至2018年底,商標注冊審查周期已經壓減到6個月以內,但這個時間還是遠遠長于工商注冊核名時間。當你已經成功注冊完公司,跑去申注同名商標,很可能你的知識產權顧問會告訴你,這樣的商標通過率為零!因為已經有人搶先一步申注近似商標!即使你硬著頭皮去申注,到頭來很可能被商標局駁回。這種情況下,你就不得不重新考慮注冊其他商標名。
其實,企業名和商標名不一致并不是什么大問題。
比如清風紙巾所屬公司是金紅葉紙業集團有限公司,再比如抖音所屬公司是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消費者耳熟能詳“清風”、“抖音”品牌,不知道隸屬公司又有什么關系?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