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港管委會、化工區管委會,各區經委(商務委、科經委)、新型工業化推進辦公室、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報
(一)條件標準
1.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3.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復核)表》(見附件3),報送至注冊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線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2.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應分別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3.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將創新型中小企業推薦函及匯總表(附件2,加蓋公章)報送至大木橋路108號,企業相關申報材料各區應備案待查(推薦函及匯總表可編輯電子版發至郵箱cxxzxqy@163.com)。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及時登錄服務云平臺完成線上審核工作。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見附件5),報送至注冊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2.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應分別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3.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推薦函、匯總表及申報表(附件4、5,加蓋公章,不含佐證材料)各一份報送至大木橋路108號,企業相關申報材料各區應備案待查(推薦函和匯總表可編輯電子版發至郵箱zjtx_sh@163.com)。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及時登錄服務云平臺完成線上審核工作。
二、動態管理
(一)到期資質復核
優質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到期前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根據有效期,2021年、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公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分別于3月31日、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進行復核。2022年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于11月30日前進行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企業向注冊區提交復核紙質材料(參照新認定評價要求)。
(二)簡單更名申請
有簡單更名需求的優質中小企業,向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參照《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開展簡單更名審核工作,并及時報送審核結果。
(三)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內優質中小企業應于4月30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通過“專精特新業務辦理(創新中小業務辦理)-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4年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當年開展復核的企業無需進行信息更新。
(四)規范培育管理
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梯度培育工作,堅持條件標準,嚴格審核把關,不得隨意降低標準,確保每家企業數據真實完整、佐證材料一致完備、質量合格達標。要強化過程管理,及時化解可能影響工作質量的各類風險。
(五)加強運行監測
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加強對優質中小企業的運行分析,及時了解企業發展情況,強化精準服務,快速、及時解決企業困難訴求,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
三、培育服務
(一)主動挖掘培育。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建立潛力培育庫,構建評估模型,形成企業培育梯隊。加大政策宣貫力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公益免費的政策服務,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
(二)強化賦能支持。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區實際,為優質中小企業制訂專屬服務舉措,完善服務專員服務機制,在金融支持、海外發展、數字化轉型、融通對接等方面加大賦能力度,推動優質中小企業做大做強。
(三)加強績效考核。各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年度培育計劃,明確培育目標、工作任務、時間節點,對優質中小企業做好政策輔導,加強跟蹤服務,促進企業發展。各區培育成效將納入專精特新發展成效評估。
附件:
1.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聯系人名單
2.關于推薦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函(模板)
3.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4.關于推薦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函(模板)
5.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6.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7.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8.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9.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5年1月9日
來源: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附:上海市各區對專 精 特 新 企 業 補 貼 詳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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