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正在對“娃哈哈”商標進行轉讓,申請日期為1月21日,申請收文環節已結束,受讓主體未顯示。
2月12日,娃哈哈集團發布了《關于“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的聲明》(以下簡稱《聲明》),闡述了商標轉讓的緣由。
《聲明》中表示,“娃哈哈”系列商標初始登記在集團公司名下。目前,“娃哈哈”系列商標共計387件正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食品公司”)。在食品公司成立時,娃哈哈集團曾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該出資經過評估并獲得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但由于歷史糾紛,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一直未完成。《聲明》還表示,娃哈哈集團近期梳理了歷史沿革,基于食品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依法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以確保集團的合規化經營。
聲明還特意提及了未完成商標轉讓的登記備案,主要是集團公司與外資公司之間歷史糾紛,并非因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禁止轉讓事由,食品公司作為商標實際權利人長期自用,并持續授權集團公司及其關聯方使用“娃哈哈”系列商標。
聲明中提到的歷史糾紛,即中國商業史上著名的達娃商標之爭。1996年,娃哈哈與達能公司共同出資建立合資,生產以“娃哈哈”為商標的產品。達能提出將“娃哈哈”商標權轉讓給合資公司,后因為程序原因未果,雙方改簽商標使用合同。這一變更后來成為雙方糾紛的導火索。2006年,雙方因為商標的合法使用問題而進入了長達數年的訴訟,最后以娃哈哈勝訴,達能退出合資公司而結束,但“娃哈哈”的商標所有權一直歸屬集團公司。
此次娃哈哈商標的轉讓,以及迅速提出聲明,都在顯示娃哈哈正在梳理內部機制。2月10日,食品公司的工商登記也發生變更,已經去世的宗慶后卸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由宗馥莉接任法定代表人并擔任董事、經理。
商標轉讓是企業獲得商標權的合法途徑之一。企業可以快速獲得已經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商標。不僅如此,企業通過商標轉讓還能降低品牌建設成本、降低法律風險、拓寬市場渠道、獲取更多市場資源、快速增強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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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商標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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